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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及答辩会程序

时间:2021-09-28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工作要求及答辩会程序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声誉,不得降格以求。

(二)发扬民主,在学术观点上可以各抒己见。答辩会一般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旁听。

(三)学位论文答辩应当逐一进行,逐一作出决议。

二、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介绍委员会成员。

(二)会议秘书介绍相关情况。

1.答辩人执行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从事科学研究以及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的情况。

2.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应当全面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宣读导师的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简要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

应当着重阐述自己的见解和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硕士学位论文的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的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40钟。

(四)答辩会委员提问。

委员提问后,申请人可以准备答辩1020分钟。

(五)申请人回答问题。

博士生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为1小时,硕士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为半小时。

(六)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评议、投票。

申请人和旁听人员退席。

宣读申请论文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

(七)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当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八)答辩会复会,主席宣读决议书及表决结果。

(九)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