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培养方案

时间:2021-09-28

一、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主要依托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研究所以及诉讼法学研究院的教学科研团队,共有22人,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讲师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该教学科研团队是一支学缘结构多元、研究方向齐全、梯队健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通过举办大型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出版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以及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在国内民事诉讼法学领域享有盛誉,其中有1名教师担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名教师担任中国执行行为法学会会长,多名教师担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执行行为法学研究会的常务理事与理事。近年来,多名教师参与了全国人大有关立法部门组织的《民事诉讼法》立法论证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论证活动。此外,本学科还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多名教师参与的中国执行行为法学会通过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及全国各级法院执行局的多种形式交流,为推动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开展和解决执行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做出突出的贡献,在全国范围取得重大影响。民事诉讼法学专业下设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证据法学与民事强制执行法学四个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领域既包括民事诉讼法学中的民事审判程序、民事证据和民事强制执行,还包括仲裁法学以及公证与调解制度。现有师资队伍以及已有的科研成果能够保证各研究方向课程的顺利开设。

二、培养目标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培养品行端正、政治上坚实、知识面宽广、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能够适应当今社会所需要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熟悉本学科的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和工具性知识,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进行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创新性思维,具有良好的理解力、记忆力和表达能力。

三、特色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是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课程设置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环节科学合理,教师授课严谨求实、与时事紧密相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便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1、学制:3年

2、学习年限:3年

五、专业研究方向

专业

专业方向

研究对象

职业发展前景

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方向主要研究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其中包括诉与诉权论、诉讼标的论、诉讼目的与价值论、既判力要义、私益诉讼与公益诉讼要论、诉讼主体论、诉讼要件论、诉讼行为论、诉讼模式论等;司法审判理论,其中包括诉讼程序的基本架构与系统论、审级制度与体系论、诉讼程序与案件类型论、庭前准备程序论、程序管理与当事人的协力原理论、争点整理论、庭审调查论、庭审辩论的原理、裁判的思路与裁判文书论等;民事诉讼交叉及边缘法学理论,主要包括:三大诉讼程序原理的比较、民事纠纷与救济机制论、多元化纠纷解决与程序保障论、域外诉讼外解决纠纷的历史与现状、当事人和解制度、诉讼调解的基本范畴、非诉程序论、诉讼与仲裁的比较研究、诉讼外调解制度、民事诉讼与司法外争端解决之关系论等。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培养品行端正、政治上坚实、知识面宽广、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能够适应公、检、法、司部门、科研机构和各类学校所需要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仲裁法学

仲裁法学方向主要研究仲裁的基础理论,其中包括协议仲裁理论、仲裁性质理论、或裁或审理论、仲裁权理论等;仲裁的组织机构理论,其中包括仲裁机构的民间化理论、仲裁机构与仲裁庭、仲裁协会的关系理论等;仲裁程序理论,其中包括仲裁程序启动与进行的基础——仲裁协议的性质理论、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理论、仲裁协议的效力理论等,还包括仲裁程序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如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仲裁庭自裁管辖原则、仲裁裁决的制作等;仲裁事后监督制度,即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理论等。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培养品行端正、政治上坚实、知识面宽广、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能够适应公、检、法、司部门、科研机构和各类学校所需要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民事执行法学

民事执行法学方向主要研究执行机构的设置、执行权的配置理论、执行救济制度理论、被执行人变更与追加的理论基础、被执行人变更与追加的范围研究、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研究、执行担保制度理论研究、参与分配制度的系统理论研究等。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培养品行端正、政治上坚实、知识面宽广、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能够适应公、检、法、司部门、科研机构和各类学校所需要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六、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每年以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类别

课程

名称

学分

授课

学时

开课

学年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备注

必修课

学位基础课(国考课程)

英语

4

144

1

讲授

考试


宪法学

2

20

1

讲授

考试


法理学

2

20

1

讲授

考试


中国法制史

2

20

1

讲授

考试


刑法学

2

40

1

讲授

考试


民法学

2

44

1

讲授

考试


学位专业课

民事诉讼法学

3

32

2

讲授

考试


仲裁法学

3

32

2

讲授

考试


民事执行法学

3

32

2

讲授

考试


民事诉讼实务

3

32

2

讲授

考试


选修课

民事证据法

2

16

2

讲授

考查


证据法学

2

16

2

讲授

考查


民事诉讼程序

2

16

2

讲授

考查


公证与调解制度

2

16

2

讲授

考查


破产法

2

16

2

讲授

考查


刑事诉讼法学

2

16

2

讲授

考查


合同法

2

16

2

讲授

考查


其他培养环节

合计

论文写作与指导

2

16

2

讲授

考查


科研环节

2

0

1

自行完成发表



合计

合计学分44;合计学时544

(备注:民事诉讼法学位专业课:1.刑事诉讼法学 2.民事诉讼法学 3.证据法学 4.仲裁法

民事诉讼法学答辩方向:1.民事诉讼实务 2.民事诉讼法学 3.仲裁法学 4.民事执行法学)

七、培养方式:采用面授、网络课堂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八、国考书目推荐: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最新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