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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4-12-27

各位学员:

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现将培训学院2025年上半年(以下称“本学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

1.培训学院同等学力研修班学员,且已完成第三学年缴费。

2.已发表与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

3.在资审有效期内(申硕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5年之内)参加并通过所申请专业的校内学位课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专业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登记信息为准。)

4.校内学位课考试(6科)和全国统一考试(2科)中,通过最后一门考试的时间在1年之内(即2023年12月(含)之后通过最后一门考试)。

5.符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申请答辩资格审核的程序

(一)全国平台提交答辩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

网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

符合前述第一条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平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未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提交答辩申请者,一律不予以办理,所寄送材料不予受理。

(二)邮寄答辩资格审核材料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务必按以下要求整理、寄送审核材料。

1.邮寄时间、地址及方式

邮寄时间:2月18日起至2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因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邮寄材料导致错过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期限的,由同等学力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学校2月22日正式开学,邮寄时间请勿早于2月18日,以免造成邮件被退回。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培训学院,张老师,010-58903098

邮寄方式:邮政EMS或顺丰(寄方付费)。收件不便,请勿选择其他快递。

2.须邮寄审核材料清单

已经过现场确认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2份。《确认表》中相应位置材料须完整无误,包括:单位鉴定表、资格审查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两门全国统考成绩单等6项。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齐全,缺少任何一项均不予办理;如学员《确认表》在学院保存的,请联系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确认后,补寄缺少部分即可;校内学位课考试成绩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出具。

3.材料整理要求

1)两份《确认表》须按要求工整粘贴相应申请材料。

2)诉讼法学专业申请人须在《确认表》封面“申请专业”后标注研究方向:民诉或刑诉。

三、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学校将根据前述第二条的基本条件对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邮寄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将于321前完成初审后提交材料,由研究生院、财务处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学院将通知到学员本人。审核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将陆续开通“智慧法大-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权限。

四、申请答辩登记

答辩登记由学院统一办理。答辩时间安排,请等待学院通知。

五、其他

其他注意事项,见学校通知原文:https://yjsy.cupl.edu.cn/info/1083/12083.htm。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010-58903098。

培训学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