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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增加组织一次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的通知

时间:2022-03-05

同等学力申硕有关人员:

2022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将于3月8日至3月26日期间接受网上报名,通过学校现场申硕资格审查并采集照片、指纹信息的同等学力申硕学员方可网上报名考试。

为解决部分同等学力申硕新学员(含办理清退后重新申请入册的学员)报名今年全国统考资格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于3月17日、18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增加组织一次现场申硕资格审查(审核资格、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申硕资格审查后3月份不组织校内学位课考试。

2022年上半年校内学位课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为降低学员时间和经济成本,学位课考试前还将再次组织申硕资格审查,请关注法大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现将本次增加申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防疫要求

根据北京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保护校内师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健康安全,参加本次申硕资格审查的人员,入校须持身份证、现场资格审查预约单(网上下载打印)、“北京健康宝”绿码(无弹窗)、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到访地区无标注星号“*”),14天内有京外行程的还需提供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行程的人员不得入校。入校请佩戴口罩。校外车辆不允许入校,到校人员须乘公共交通。限制入校人员数量,网上预约每半天不超过200人。届时,学校将对入校人员自进入校门起,实施闭环管理,请配合学校工作安排。

进(返)京人员请关注北京市防疫政策,遵守相关规定,详见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ywdt/zwzt/yqfk/

二、申硕资格审查和时间安排

1、申请条件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即: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学位后(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信息),本次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或者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后,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我校提出申请学位。否则,我校有权取消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包括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所涉及的考试、答辩资格)。

2、时间安排

(1)“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即日起至3月14日

(2)“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预约:3月7日至14日

(3)打印现场资格审查预约单:3月7日至18日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3月17日-18日(周四-周五)9:00—11:30、14:00—16:30

注意:每个时段仅安排2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管理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未打印预约办理单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三、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月14日之前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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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学院,请准确填写);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对于因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关于申硕有效期详见本通知第五项第1条时间节点)、逾期未申请答辩及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的同等学力人员,当次申请学位无效,相关人员应主动提交申请,及时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人员,无法参加重新资格审查。

因以上原因造成当次申请学位无效打算继续向我校申请学位的人员,以及欲变更申请专业的人员,如计划参加本次申硕资格审查(即重新资格审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重新在全国平台按前述要求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申请办理清退要求:

(1)提交方式:发送清退申请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至电子邮箱tdxl@cupl.edu.cn。

(2)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13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清退申请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中可查询)、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手写签字。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命名:申请命名格式“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邮件主题与申请文件命名一致。

2、“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及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

注册、预约时间:3月7日至14日

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时间:3月7日至18日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

网址:http://tdxl.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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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考试专业需与“全国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注册成功后,点击第5模块“办理单/准考证打印”,无须查看其他模块。

3、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时间:

3月17日-18日(周四-周五)9:00—11:30、14:00—16:30

务必按“管理系统”预约时间来校办理,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办理。

(2)现场审查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蓟门桥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审查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现场领取,每人2份,请完整、准确填写。

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下载网址:http://yjsy.cupl.edu.cn/info/1085/2490.htm

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每份《确认表》的首页夹放一份《鉴定表》。

③ 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④ 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办理时长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⑤ 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2000字)复印件2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⑥ 结业证复印件2份(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如未获得结业证,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⑦ 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2份(向培训学院咨询领取,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由培训学院签发,须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如尚未获得该成绩单,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步:采集申请人指纹与图像。

第三步:指纹与图像采集后,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抄写“本人承诺”、签字,学位办签字、盖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两份《确认表》,在将来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二、特别提示

考虑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工作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校为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申请人获得学位后,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转交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以前只有一份,由学校存档)。首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两份相关材料粘贴在《确认表》中;之前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现场再领取一份《确认表》,按要求粘贴相关材料。

三、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以下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2年;

(2)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全国统考和校内课程考试(国家统考2门、学位课考试6门和各培训学院负责的培养方案内的其他课程考试);

(3)申请人自通过全部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2、材料保存

《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答辩学校提交。

3、相关网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板块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2.aspx?id=908ACB6209711A38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管理系统(仅在学位课报考期间临时开放)

http://tdxl.cupl.edu.cn

(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附件1:个人声明.docx

附件2:指纹及图像采集流程.doc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年3月4日